人們常說“兒行千里母擔憂”,可其實年長的父母獨自出行,也讓無數孩子擔憂。年過半百的他正是享受兒孫福的時候,可意外卻在一瞬間奪去他的生命。
2018年10月18日20時07分許,彭某欽駕駛粵BBD858號牌重型特殊結構貨車沿龍崗街道仙人嶺路由南至北行駛至仙人嶺路與新城路交匯處時,該車與由姜某興駕駛的同向行駛無號牌二輪電動車發生碰撞、碾壓,造成姜某興(54歲)受傷被送往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及電動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報警后,深圳交警第一時間安排警力前往事故現場,實地進行勘察,對事故現場及周邊交通隱患情況開展了排查。事故現場位于新城路與坪西路交匯處路段,該路段為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十字路口,路口四面皆設置有人行過街設施(人行橫道)。
路遇大貨車,駕駛人唯恐避之不及,而事故中的姜某興卻沒有意識到,身旁的龐然大物有多危險。
(圖:事故現場監控視頻)
事故初查原因:彭某欽駕駛重型特殊結構貨途徑龍崗區龍崗街道新城路與坪西路交匯處時,未減速觀察周圍情況,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一方面原因。姜某興駕駛無號牌電動自行車行駛在機動車道,在車輛臨近時違反禁止標線指示通行,是導致此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
車禍猛如虎,這樣的悲劇本可以避免,如果姜某興未駛入機動車道,如果其及時減速讓大車先行,也許結果就會不一樣。
截止至今年10月19日,全市共發生涉及60歲以上老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27起,死亡27人。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總死亡人數的12.16%,同比去年減少25人下降48.08%。其中步行、摩電交通方式為致老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多發交通方式。步行交通方式發生事故死亡18人、占比為67%;騎、乘摩托車和電動自動車交通方式發生事故死亡7人、占比為25%。不按交通信號橫過機動車道、駕乘電動自行車進入機動車道行駛是致老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1、老年人安全意識不足
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與意識也相對較弱,甚至有的老年人存在“我是行人,車子不敢撞我”的錯誤認識,以致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時有發生。
2、判斷能力較弱
由于年齡和自身受教育程度影響,老年人判斷能力較弱,接觸安全教育的機會也少。對于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不如年輕人,對當前迅猛發展的道路交通缺乏正確認識,體會不到馬路上的險情。
3、操控能力下降
老年人行動遲緩,反應遲鈍,敏捷性、平衡性差,導致交通行為時有失當;且老年人的交通工具絕大部分是自行車、二輪電動自行車等,這些車輛都是“肉包鐵”,車輛穩定性差,一旦操控不當發生交通事故,極易導致人員傷亡。
要預防和減少老年人交通事故發生,首先要樹立老年人自己的安全出行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既然我們沒辦法做到時時陪同老人外出,那么作為子女就要多向自己家中老人灌輸交通安全意識,教導他們遵守交通規則,告訴他們不要著急,不要闖紅燈,不要走機動車道,行走時遠離機動車。
深圳交警溫馨提示:
1、子女在老年人外出時應提醒,要走人行道或者靠路邊行走,橫過公路時要從人行橫道線上通過,同時應注意左右車輛情況,確保安全后通過;行經有信號燈控制的路段時,要按交通信號燈行走,不闖紅燈。
2、老年人外出時最好有家人或親屬陪同,夜間單獨外出要選擇視線較好的道路,穿著反光面料或有反光條的老年人專用服裝,提醒駕駛人注意發現和避讓老年人,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同時,深圳交警也提醒廣大駕駛人,路遇老人過馬路時,請提前減速或停車禮讓,共同為老年人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關注老人出行安全,子欲養親健在,一家人最重要的就是整整齊齊,這才是最大的幸福!